那日后,李墨在察哈尔部又住了三日。
白日里乌云姐妹带着他骑马、打猎、喝马奶酒,夜里便轮流钻进他的毡房。
草原上的女人不懂得什么叫矜持,想要就是要,舒服了就喊,喊得整个营盘都能听见。
可没人说什么——在草原上,强者拥有一切,这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第四日清晨,李墨正在毡房里喝奶子,外头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。
“侯爷!”乌云托娅掀开毡帘闯进来,脸色发白,“不好了!图日部的人来了!”
“图日部?”
“往北二百里的一个部落,三千多人,是这一带最大的势力。”乌云托娅咬着牙,“他们听说俺们得了牛羊,眼红了。派了人来,说要分一半走——不给就抢!”
李墨笑着放下碗问:“来了多少人?”
“四十个!都是骑马的好手,带着弓箭长刀!”乌云托娅的手在发抖,“俺们部落的男人死得早,剩下的全是女人孩子,打不过……”
她说着,眼泪下来了。
乌云其其格也冲进来,同样脸色惨白:“侯爷,您快走!俺们拖住他们!您是贵人,不能有事!”
李墨看了她们一眼,站起身,走出毡房。
营盘外头,尘土飞扬。四十匹快马正朝这边冲来,马上的汉子挥舞着长刀,嗷嗷怪叫。马蹄声如闷雷滚过草原,震得地皮都在抖。
部落里的女人早就慌了。
她们聚在一起,抱着孩子,瑟瑟发抖。
有人哭,有人跪在地上祈祷,有人抄起割草的镰刀——可那镰刀对上长刀,跟纸糊的没两样。
乌云托娅追出来,哭着抓住李墨的袖子:“侯爷!您快走!俺求您了!”
李墨没理她。
他朝营地边上那片小树林看了一眼。
那里停着一百匹马。
马背上坐着一百多个黑衣人,一动不动,像尊石像。
他们是李墨从京城带出来的——千机营的精锐,个个都是化劲高手,随便拎出一个都能横扫这四十个草原汉子。
更别说此时有一百多人。
为首的那个,正是冷风。
李墨朝他点了点头。
冷风一扬手。
一百匹快马如离弦之箭般冲出树林。马蹄声比刚才更急、更密、更沉——那是真正训练有素的战马,踩着同一个节奏,震得人心脏都要跳出来。
图日部的人愣住了。
他们还没反应过来,那百人骑已经冲到了跟前。
下一瞬——
箭矢破空的声音响成一片。
不是普通的箭。是千机营特制的连弩,一匣三十支,扣动扳机就能连射。百多个人,几千百支箭,在几个呼吸间全部倾泻出去。
图日部的四十个人,像割麦子一样,齐刷刷从马上栽下来。
有人当场被射成了刺猬,身上插着十几支箭,血流如注;有人被射中喉咙,倒在马下抽搐;有人还想跑,被追上来的黑衣人一刀砍下脑袋,血喷出一丈多高。
惨叫声、马嘶声、箭矢破空声,混成一片。
不到一盏茶的工夫,四十个人全死了。
没有一个活口。
草原上弥漫着浓烈的血腥气。四十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着,血流成河,渗进草根里。那些马受了惊,四散奔逃,很快就消失在草原尽头。
冷风收刀,策马回到李墨面前,抱拳行礼:“侯爷,都解决了。”
李墨点头:“收拾干净。”
“是。”
一百个黑衣人翻身下马,开始清理尸体。动作干脆利落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察哈尔部的女人们站在原地,像一群石雕。
她们瞪大眼睛,张着嘴,看着那些黑衣人,看着那一地的尸体,看着李墨——那个她们伺候了三天的男人,那个喝着她们奶水、被她们舔遍全身的男人,原来如此威猛。
然后,不知是谁先跪下的。
一个接一个,所有人全跪了下来。额头贴着草根,浑身发抖。
乌云托娅和乌云其其格也跪下了。她们跪在李墨脚边,仰脸看着他,眼中满是敬畏和恐惧——还有一种比敬畏更深、更原始的东西。
那是草原女人对绝对力量的崇拜。
“侯爷……”乌云托娅的声音抖得厉害,“您……您是天神吗?”
李墨低头看她,伸手,揉了揉她的脑袋。
“起来吧。”他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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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像草原上的野火,一夜之间传遍了方圆千里的部落。
“察哈尔部来了个大赵国的侯爷!带着天兵天将!图日部去了四十个人,全死了!一个都没回来!”
“听说那些天兵用的箭,能连发!一眨眼就能射死几十个人!”
“那侯爷是什么人?怎么这么厉害?”
“听说是京城来的大人物!连皇帝都要让他三分!”
三天之内,周围十几个部落都派了人来,带着牛羊、皮毛、奶酒,求见李墨,请求庇护。
李墨来者不拒,见了几个,打发了几个,收下礼物,许下空头承诺。
到了第五天,来了两个特殊的使者。
她们是女人。
而且是那种能让男人一看就硬、一碰就射的女人。
当先一骑,骑着一匹雪白的骏马,马鞍上镶着银饰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
马上的女人,三十出头的年纪,生得一张圆润的鹅蛋脸,皮肤是草原女人常见的麦色,却像缎子似的泛着油光。
眉眼间天生带着一股子骚媚,那股子骚媚不是装出来的,是骨子里渗出来的,跟熟透了的母马散发的气味似的,隔着二里地都能让公马翘辫子。
她穿着草原上最华贵的袍子——紫色的,绣着金线,领口和袖口镶着雪白的狐皮。
那袍子在身上绷得死紧,胸前那两大团子肉鼓囊囊地顶着,把前襟撑得都快崩开了,中间那道缝儿咧着,能瞅见里面白花花的肉沟子。
腰上系着镶满宝石的腰带,勒出那把肥乎乎的细腰——那腰看着软,可那屁股却又大又圆,跟磨盘似的,骑在马上,随着马步一颠一颠的,颠得两瓣屁股蛋子直颤悠。
她身后跟着一个女人,二十七八的模样,骑一匹枣红马。
这女人生得一张稍长的脸,眉眼比前面那个更野,透着一股子没驯服的骚劲儿。
可那骚劲儿里头,又藏着股子勾人的浪,跟春天夜里嗷嗷叫的母狼似的,听着就让人底下发紧。
她也穿着紫色锦袍,也镶着狐皮,可那袍子在她身上,比前面那个穿得更浪——前襟故意松着两个扣子,露出一截泛着油光的脖颈,还有脖颈下面那一道深得能夹住手指头的肉沟子。
她的奶子比前面那个稍小些,却更挺,跟两只倒扣的碗似的,随着马步一颠一颤的,颤得人心里像有猫爪子在挠。
腰肢勒得紧紧的,显出那两瓣被马鞍挤压得微微变形的屁股蛋子,又圆又翘,跟刚发好的面团似的。
她们身后跟着十几个随从,抬着箱子,赶着牛羊。
到了营盘外头,两个女人翻身下马。
那动作,更是骚得没边儿了。
前面的女人下马时,一条腿先跨过来,袍子被扯开,露出半截裹着鹿皮靴的小腿,还有小腿上面一截光裸的大腿根儿——她竟没穿裤子。
那大腿根儿泛着油光,肉乎乎的,一看就知道夹起男人来能把魂儿都夹出来。
后面的女人更浪,直接从马背上跳下来,身子一颠,胸前那两大团子肉跟着一颤,颤得旁边几个察哈尔部的女人都看直了眼,底下不由自地夹紧了腿。
她们让人退下,走到李墨毡房前,双膝跪下——草原上最重的礼,只有跪天神才用。
“塔塔尔部哈敦,萨仁格日乐,拜见大赵李侯爷。”年长的那个低下头,右手按在胸口,把那两团子肉挤得越发鼓囊。
“兀良哈部哈敦,其其格玛,求见大赵李侯爷。”年轻的那个同样跪下,屁股蛋子压在脚后跟上,把那两瓣肉压得越发圆滚。
哈敦——草原上的贵族夫人,部落首领的正妻,王妃级的人。她们的男人死了,可她们的骚劲儿没死,反而没了管束,越发浪得没边儿了。
李墨坐在毡房前的毯子上,看着她们。
萨仁格日乐跪在地上,那身子微微前倾,领口垂下去,露出里面两大团子白花花的肉。
那肉被阳光照得晃眼,两粒褐色的奶头若隐若现,硬挺挺地顶着袍子,跟两颗熟透了的野葡萄似的。
她抬眼看着李墨,那双眼睛里满是骚水儿似的媚意,跟钩子一样,一下一下往李墨裤裆里钩。
“侯爷,”她开口,声音沙沙的,带着草原女人特有的粗野,却又故意压低了,压出股子勾人的骚味儿,“妾身是来给侯爷当母狗的。”
其其格玛也抬起头,她的眼神更野,更直接,跟发情的母狼盯着一块肥肉似的,恨不得当场扑上来把李墨骑了。
她故意伸出舌头,慢慢舔着嘴唇,那舌头在唇上划过,留下一道亮晶晶的水迹。
“妾身也是。”她说,声音比她姐姐更脆,可那骚味儿一点儿不少,反而更冲。
李墨没说话。
萨仁格日乐见他没反应,跪着往前挪了两步。
这一挪,那肥大的屁股在草地上扭来扭去,扭得袍子后摆绷得紧紧的,显出那两瓣屁股蛋子的形状——那是两瓣又大又圆的屁股,跟磨盘似的,一看就知道能让男人骑在上面操上一整夜不带歇气儿的。
“侯爷,”她又开口,声音更骚了,骚得能滴出骚水儿来,“妾身的部落,在克什克腾旗北边,一千七百人。这些年,一直被图日部欺负。图日部的人每年都要来收‘保护费’,不给就抢人、抢牛羊、抢女人。”
她顿了顿,眼中闪过一丝恨意,可那恨意转瞬就没了,又换上那股子骚媚:“去年,他们抢走了妾身的妹妹。那丫头才十六,嫩着呢,被那帮畜生轮着糟蹋了三天三夜,活活给操死了。下面都操烂了,血糊糊的,塞都塞不住。”
其其格玛也往前挪了两步,跟她姐姐并排跪着。她挪动的时候,那腰扭得跟水蛇似的,屁股也跟着一摆一摆的,摆得人眼热心跳。
“妾身的部落更惨。”她接话,声音里带着股子野性的狠劲儿,“一千二百人,被图日部逼得年年迁徙,草场最好的地方都被他们占了。去年冬天,他们抢走了妾身的阿妈。阿妈年纪大了,熬不过草原的冬天……等妾身找到她的时候,身子都硬了,底下还插着根棍子,是他们糟蹋完塞进去的。那棍子有胳膊粗,把下面都捅烂了。”
她说这话的时候,眼中闪着泪光,可那泪光里头,又藏着股子野性的火。
那火是恨,可那恨里,又掺着别的东西——那是草原母狗对最强公狗的渴望,是发情的母马对种马的臣服。
李墨看着她们。
两个哈敦,两个部落首领的正妻,两个在草原上呼风唤雨的女人。
她们的男人死了,可她们还活着,还得带着几千口人活下去。
这其中的艰难,不是中原那些养在深闺的贵妇能懂的。
可在草原上,女人有女人的活法——用身子换庇护,用骚劲儿换活路,天经地义。
“所以你们来找我?”李墨问。
“是。”萨仁格日乐跪直了身子,那双眼睛直直盯着李墨裤裆,眼中的骚水儿都快溢出来了,“侯爷,草原上的规矩,妾身懂。想要公狗护着,就得让公狗骑。想要种马配种,就得撅起屁股挨操。”
她说着,伸手,解开了腰间镶着银饰的腰带。
紫色锦袍的系带松开,袍襟向两侧滑落。她里面竟什么都没穿——那具熟透了的胴体完全暴露在阳光下,暴露在李墨眼前。
草原正午的阳光很烈,照在她身上,照得那身麦色的皮肤泛着油亮亮的光,跟抹了酥油似的。
她的身子比乌云姐妹更丰腴,骨架更大,肩宽腰细,是典型的草原贵妇身材——这样的身子,天生就是给男人骑的,天生就是给男人操的,天生就是用来生崽子的。
胸前那对奶子,沉甸甸地垂着,跟两个熟透了的大瓜似的。
那奶子大得吓人,一只手根本握不过来,奶头有指头粗,乳晕深褐色,皱巴巴的,一看就知道喂过不止一个孩子,被不止一个男人嘬过。
可那奶头此刻硬挺挺地翘着,跟两颗熟透了的野葡萄似的,让人忍不住想含进嘴里狠狠嘬两口,嘬出奶水来。
小腹平坦紧实,可那平坦是生过孩子后的平坦,肚子上有几道浅浅的纹路,是撑开过的痕迹,是生崽子时留下的印记。
腰肢虽不纤细,却有着成熟妇人特有的丰腴曲线,那曲线软软的,肉肉的,捏一把能捏出满手的油,能让人一边操一边捏着过瘾。
腿心处,一蓬黑漆漆的毛,长得又浓又密,湿漉漉的,在阳光下闪着光,跟沾了露水的草窠子似的。
那毛底下,两片肥厚的阴唇微微张开,露出里面粉嫩的肉壁。
那肉壁正一抽一抽地动着,往外渗着亮晶晶的骚水儿,顺着会阴往下淌,淌得大腿根儿都湿了,在阳光下泛着光。
她跪着,双手捧起自己那对沉甸甸的奶子,仰脸看着李墨。
那对奶子被她捧起来,奶头正好对着李墨的嘴,像是等着他来吃,等着他来嘬,等着他把奶水吸出来。
“侯爷,”她的声音沙哑了,带着股子成熟母狗特有的骚味儿,“妾身今年三十三岁,嫁过两个男人,都死了。第一个男人是病死的,死前操了妾身三天三夜,把妾身这身子操得透透的,把骚水儿都操干了,把肚子里都灌满了。第二个男人是被图日部的人杀死的,死前还操了妾身一回,射了满满一肚子,射得妾身第二天走路都往下流。”
她顿了顿,眼中闪过一丝决绝:“妾身这身子,被两个男人操过,生过三个崽子,不算干净。可妾身会伺候男人,会舔,会含,会夹,会让男人舒服得死去活来,会让男人射了还想射。那两个男人,死之前,没一个不说妾身是他们操过最骚的母狗,是能把男人骨髓都吸干的骚货。”
她又往前挪了半步,那对奶子几乎要贴到李墨脸上,奶头蹭着他的袍子,留下一道湿印子:“妾身是塔塔尔部的哈敦,管着一千七百口人。妾身会用这身子伺候侯爷,也会用整个部落效忠侯爷。只要侯爷肯庇护塔塔尔部,妾身……愿做侯爷的母狗,让侯爷骑,让侯爷操,让侯爷射在妾身嘴里、骚逼里、屁眼里。侯爷想怎么操就怎么操,想什么时候操就什么时候操,想操多狠就操多狠,妾身这身子皮实,经得起操。”
其其格玛见状,也解开了自己的腰带。
她的紫色锦袍滑落,露出里面那具更年轻、更野性的身体。
她的身段比她姐姐纤细些,可该丰满的地方一点不少——奶子饱满挺翘,跟两只倒扣的碗似的,奶头是淡淡的粉红色,硬挺挺地立着,像两颗熟透的樱桃,等着人摘,等着人咬。
腰肢纤细得不盈一握,小腹平坦紧实,马甲线清晰可见,一看就知道是骑马的好手,骑在男人身上也一定是好手。
腿心处,光洁无毛,干干净净,白净净的像刚剥壳的鸡蛋,两片粉嫩的阴唇紧紧闭合着,像含苞待放的花骨朵。
可那花骨朵此刻正往外渗着水儿,亮晶晶的,顺着会阴往下淌,淌得大腿根儿都湿了,在阳光下亮得晃眼。
她跪着爬到李墨另一侧,伸手握住他的手,按在自己左胸上。
那奶子在她掌心下弹了弹,又软又弹,跟刚出笼的馒头似的,又跟受惊的兔子似的直跳。
“侯爷,”她的声音比她姐姐更年轻,可那股子骚劲儿一点儿不少,甚至还更野,更冲,更没边儿,“妾身今年二十八,嫁过男人,可那男人没等操妾身就死了。妾身这身子,还没让男人碰过。”
她仰着脸,眼中闪着野性的光,那是母狗发情时的光,是母马求配时的光:“不是没人要,是妾身看不上那些软蛋男人。草原上的男人,操女人的时候跟兔子似的,三两下就射了,射完就睡,跟死猪一样,连给妾身挠痒痒都不够。妾身要的男人,得是草原上最凶的狼,最猛的鹰,得能操得妾身三天三夜下不了床,得能射得妾身肚子鼓起来,得能把妾身这骚货彻底操服了。”
她握着李墨的手,让他揉捏自己的奶子。
那对奶子在他掌心变形,软得跟水似的,可那奶头却硬邦邦地顶着他手心,跟两颗小石子似的,一下一下戳着。
“侯爷杀了图日部四十个人,一夜之间让十几个部落臣服——您就是妾身要找的狼,要找的鹰,要找的那条能操服妾身的天神。”她喘息着说,那喘息声带着痴迷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