等我醒来时,早就来不及了。
窗帘没拉紧,一道刺眼的光从缝隙里直直劈在脸上,像在嘲笑我睡过头。
「哪个天杀的拿走老子手机?」
我整个人从床上弹起来,双手胡乱往床头柜拍,拍空了。又往枕头底下捞,只有几根头发。连被子都掀了,棉絮飞了满天,还是什么都没有。
倒是床头柜上安安静静躺着一支爱疯。
外壳是那种低调到不行的雾面黑,萤幕朝上,连一条刮痕都没有。
我盯着它看了两秒。
「……谁的?」
管他的。
现在没空管。
窗外的天色已经亮到有点刺眼,时钟挂在对面墙上,指针残忍地逼近九点。没有闹钟,我根本起不来。我胡乱抓了抓一头乱发,赤脚踩在冰凉的木地板上,啪嗒啪嗒跑进浴室。
水龙头一开,镜子里那张脸肿得像被蜜蜂叮过。
我连多看一眼都不想,草草洗了把脸,牙齿随便刷两下,牙膏沫还挂在嘴角就冲出来换衣服。客厅的沙发上,阳光照出一片金黄色的灰尘,空气里还残留着一点淡淡的酒味。
然后我停下脚步。
沙发椅背上挂着一件黑色外套。
不是我的。
那件外套剪裁挺括,袖口还有一枚低调的银色袖扣,安静地垂在那里,像是被人随手一搭。我顺手拿起来看了一眼,翻了翻内袋,想找找有没有什么线索。
内袋里空空如也。但外套的版型和那股若有若无的冷杉味,让我隐约想起一个人——
墨沉。
印象中唯一能把这种低调贵气穿得像制服的人。
「啧……」
昨天他有来我家?
我站在客厅正中央,脚边是散落的抱枕,茶几上还有两三个空啤酒罐,一只杯子倒着,残液在桌面上干成一圈浅浅的痕迹。阳光从落地窗斜斜灌进来,把整个客厅照得乱七八糟。
完全没印象。
视线再往旁边一扫,茶几边角还放着一副蓝牙耳机,充电盒是深灰色的,上面印着小小的「Cashel」。
很好。
我到底喝成什么样?
我揉着额角,脑子里一片空白,像被橡皮擦擦过一样。最后才想起床头那支陌生手机。
既然我的不见了,只能先拿那支。
我走回房间,从床头柜上抓起那支爱疯。
手指刚碰到萤幕,它就亮了。
下一秒,我愣在房间门口。
脚边还踩着一只翻倒的拖鞋,阳光从窗帘缝里拉出一道长长的光柱,正正好打在我手上那支手机的锁定画面上。
锁定画面——
是我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