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剑酒女人

扬州之地,平复之丘,多有小雨,润地湿花。尤其是这山峡之间,早上总泛起鬼雾,晌午才歇,遮了老天的眼。

此地平展,临近官道,客商极多。

在那漫天迷雾中,有一炊烟袅袅升起,炊烟之下是一盏小棚,茅屋搭建。

卖了半辈子的酒的王婆就住其中。

骚客诗人,侠士旅者,络绎不绝。

凡走官道,都到王婆这讨碗酒吃。

王婆的酒,又称十里香,别名入肚柔。

酒性本冽,但王婆的酒,盛碗却温顺服帖,缠缠绵绵的粮食滋味舌尖百转。

先是甜,甜中带点酸,柔柔的滑下去,一会儿就有热气从喉头升起来,暖暖的烘着五脏六腑,却不教人烧心。

十里八乡的侠士,皆有不少不远千里讨口酒来喝的。

男人嘛,一生只有三样东西:剑、酒、女人!

剑是手中兵,也是心中器,酒是肝肠断,也是知音物。

至于女人,奶子大,腰肢软,臀儿翘,够得爽快便好!

这不,打早起就有风,王婆佝偻着背刚刚把摊子支起来,斜风细雨中就传来了马蹄踏踏声,为首是一头枣红大马,雾中冲出,马上是一膀大腰圆的汉子,光头杏眼,络腮胡子,鞍边斜插着两口宣花板斧,身后跟着十来个人,马蹄溅着春泥,来到了王婆摊前。

“捋……”

一声长呼,前蹄扬起,马背上的汉子挪过头来,咧嘴傻笑,瓮声瓮气:“王婆子,有酒吃没?”

王婆淡淡抬眼看了汉子一眼,常人若是见着这汉子,说不定早已吓尿,但王婆不然,垂眉道:“有!下来吃罢!”

言罢,自那晾酒的瓮里舀了几坛,放在了桌子上。

那十多匹马在摊前停下,不少马上都带着东西,那汉子的马背上,更是驮着一个麻袋,内里有着什么东西,在呜咽滚动。

王婆看了一眼,便知是个人儿,她也没什么多余的动作,只是把酒放上了桌。

那些个汉子,乌压压的进得铺子,三三两两一桌,本就不大的摊子登时就被这些个汉子沾满了,只余下了靠角的两个位置。

不一会儿,推杯换盏、畅笑连连的声音就传了出来。

期间也来了一些客人,老远听到这些汉子的嘈杂声,又看到了汉子的乌压压的人数,纷纷缩头,大老远便改了个道。

但林子大了,什么鸟都有,这世间,多得是胆大的主。

络腮胡汉子喝了没几碗,远处的浓雾中远远传出了叮铃铃的铃铛响动声,声音如风似雨,急骤驰快,没多少声便有一头白马自雾中急啸而出。

那马当的是矫健非常,浑身雪白,鬃毛梳的齐整,四肢沉稳有力,马勒脚镫都是纯银打就,闪闪发光,脖间系着一金黄铃铛,赶路起来晃荡做响。

鞍上一个锦衣少年,约莫十五六岁年纪,腰悬宝剑,剑首着遂。

身后跟着一矮红枣马,马上是一佝偻老者,五十有六,粗布麻衣,脸如树皮、面似重枣,身子在马背上颠簸摇晃,直如那顽童手中的糖人,稍不注意便会打翻。

这一老一少的组合,颇为怪异,但更怪异的是,方冲出浓雾,少年看到那官道旁的大大酒字,眼睛便是一亮。

“赵叔,有酒!”

那少年一声长啸,马鞭在空中拍的一响,虚击声下,胯下白马昂首长嘶,在官道上如箭飞出,眨眼间便停在了酒铺前面。

旁人见得这酒铺中的众人,早已如遇瘟神般退避三舍,但少年不怕,反而是一拉马绳,双腿轻轻一挟,白马四蹄翻腾,稳稳停下。

少年自马背上纵身翻下,拍了拍身上尘土,便要进铺。

王婆在铺门口张开双臂,拦了下来。

“少年人,吃酒不得带兵器,这是我这间酒铺的规矩!”

王婆冲着少年轻轻摇着头,同时眼神往少年的腰身瞄去。

“好说!”

少年爽朗一笑,取下腰间佩剑,头也不回的往后一腰,那长剑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抛物线,横落在了马鞍上。

“好马……好剑!”

酒铺内的众人纷纷惊叹,络腮胡子大汉更是眼神火热的看了一眼少年。

随着少年郎入屋,原本推杯换盏的酒间气氛顿时消散,黑压压的人群全都看着少年,后者与那身后的老奴酒铺里看了一圈,径直朝着空出来的那座位而去。

坐下后,少年开口道:“小二,上酒!”

末了,百里香端了出来,隔着老远少年就耸了耸鼻子,吧唧着嘴,叹声好酒。

一杯入肚,暖意哄身,酒香润在喉间,像是鱼儿在打滑。

便是那京都,都未曾吃过这等好酒。

一旁的老奴未如少年般大快朵颐,但也是坐着笔直,满脸享受,仿佛面前的十里香,是天上琼浆,瑶池美酒。

只见他拿起酒碗,端自鼻尖,先是左右晃动,闻着扑鼻酒香,近而轻轻吸嗦,一口入喉,上下滑动,酒香渗入肌肤,融入血肉,润了嗓子,香了喉头,这才慢慢滚落,感受那四肢百骸,尽皆舒张的快感。

一老一少,就着山间小雨,铺中浪客,沉醉酒香。

细雨似乎下的大了,酒铺外的马儿踩着春泥,甩动着那长长的鬃毛,水珠子溅到了地上,打塌了一窝水坑。

铺子中品酒的络腮胡子站了起来,端着酒碗,来到了少年面前。

“二位,眼生的很啦!”

大汉膀大腰圆,豹头环眼,眈眈虎视的看着少年。

嗓音也如那六月天的旱雷,闷声闷气。

站在那里,自有一股怒目金刚的威势。

少年微微仰头,剑眉星目,靓丽的眸子轻轻一弯,浅笑道:“您不认识我,我可认得您呢,敢问可是雁荡山朱二爷当面?”

“呦?听过啊!那就好办了!”

络腮胡子咚的一声将酒碗放到桌子上,满脸大笑。

“这雁荡山方圆数十里地,皆是你朱二爷掌管之所,若想从此过,皆留买路财,这点你不会不知道吧?”

络腮胡子一边说,一边上下打量着少年,虽少年身上的衣物不似大户人家美少年那般富有,但那俊俏的白马和锋冷的长剑,却足以抵得上万贯铜财。

尤其是那白马上的银鞍、金铃,一眼看去就知道是好货色。

少年闻言,却是慢慢放下手中酒碗,那入喉即化的十里香,早已被他一滴不剩。

“知道!”

少年直视着络腮胡子,面上没有丝毫惧色,反而嘴角上扬,微微带笑,如星星般亮丽的眼眸中,闪烁的是点点寒芒。

只是眼神对视的刹那,络腮胡子便感觉一股凉气顺着脚底心攀到了后背,继而顺着脊椎骨散出。

“不过少爷我除了这点儿酒钱,身上再无他物,对了……差点儿忘了!”

少年一拍脑门,却是从怀里拿出一张发黄的图纸,卷成了圆筒。

剩余的十几个酒客尽皆站了起来,黑压压的将少年围了一圈。

“这个东西,还值三十年银子!”

“什么东西?”

络腮胡子一愣,一把夺将过来,原以为是藏宝图,可打将开来,赫然入眼的却是三个大字:悬赏令!

下端是一行简介,以及一幅颇为熟悉的画像。

画像本人,正是络腮胡子自己!

“你!”

明白过来被人戏耍,络腮胡子一摔画像,恼羞成怒。

喝骂之语还未出口,两根白嫩的手指就印入眼帘。

“啊!!!”

凄厉的惨叫声在这淅淅沥沥的雨幕中格外响亮,憩息于树梢头的鸟儿也是被这声惨叫声惊到,扑扇着纷纷散去。

只见那络腮胡子捂着双眼,鲜血顺着指缝滴答,如一头疯牛,四下乱撞,桌椅摇晃,酒碗摔洒,滴答的鲜血在地面留下了两行印记。

“朱二,扬州会稽郡人士,落草为寇,祸害乡里,官府赏银三十两,不问生死!诸位……少爷我差些酒钱,还希望诸位能够拼凑拼凑!”

少年一边说,一边将那悬赏令重新揣回到了胸前,下一秒钟,那些个围过来的大汉还未及反应,少年单手一拍桌子,脚尖轻点凳面,纵身而起,将那酒谱的草舍掀开来一块儿,飞身落在酒铺之外。

细雨如酥,正浇筑着地面。

雨中少年回身拔剑,剑鞘斜射入土,剑尖锋利,寒芒阵阵,直指酒铺内众人。

这些个汉子是雁荡山附近一代的悍匪,占山为王,官府几次围剿,终以失败告终,少年游历江湖,一人一剑,正是为了百姓除害,荡心中侠义之风。

那些个汉子愣了片刻,显然想不到少年一出手,就废了自己家二当家的双目,当下迟疑了片刻,随即一窝蜂似的从酒谱当中冲出,马上兵器拿下,刀枪棍棒各有不同,齐齐对着少年郎。

细雨滴落在剑身上,悠悠然折射着寒光,那些个汉子各个五大三粗、杀气腾腾,围住了少年,如群狼囚羊,剑锋犀利。

蓦然,当先一人率先冲杀过去。

“杀啊!”

杀伐声在雨幕中响彻,数倍的人数朝着少年郎饿虎扑食,但见那少年郎面无惧色,长剑在手腕处翻转了一圈,随后卸去当先一人力劈华山下来的一刀,单掌击在了那人的胸口上。

少年郎的手掌虽绵,但力道万钧,击在那人胸口,那人的身子立马虾米状拱了起来,一口老血夹杂着碎肉自嘴中喷出,身子重重的飞了出去,沿途撞倒了三四个人。

那些人一碰到那人的身体,就纷纷口吐鲜血的飞了出去。

打飞这人,少年脚踩罡步,人群中左突右闪,好不快意。

那些个悍匪虽然都是刀口舔血的主儿,但始终只是些性子狠辣的主,面对少年这等江湖中人,难免吃力。

少年的长剑就像是长着眼睛一般,在人群中肆意横飞,剑光霍霍,那些人稍一碰触,便落个断臂失腿的下场,更有甚者,和少年交手了不过几个回合,人头便被斩了去。

那少年武功怪异,身法奇诡,一番酣战下来,悍匪们死伤殆尽,却是连那少年得到一根头发都没碰到,甚至少年的衣袍之上,都未曾沾上半分血迹。

只剩下一人的悍匪,早已经是吓得肝胆俱裂,翻身上马欲要逃跑,却见那少年收了长剑,脚尖轻轻在掉落自地面上的刀柄处一踩,单脚将那大刀踢了起来,然后一记扫堂腿,大刀如那离弦之箭,自那匪徒的后背灌入,前心灌出。

身子一歪,便从马背上跌落,再无声息。

顷刻间,酒铺前面的空地,已经是一片尸骸,血水混合着雨水,在地面流淌。

少年走到那络腮胡大汉前面将脑袋割下,随意用布子裹住,然后系在马上,并且将那络腮胡子马背上的麻袋拿下,打开来,是一位吓得花容失色的妙龄女子,看其穿着,正是不久前遭这伙贼人洗劫的王员外的闺女。

至于那岣嵝老汉,则是早已经起身将各个尸首摸了一遍,掏出了一大袋满当当的银子,当先一锭银子被少年甩给了酒铺老板王婆,另外一些分给受惊的少女,剩下的,则被少年装进了腰包。

王婆似乎早已习惯,将碰倒的桌椅扶正,回屋拿了一柄锹锄,这遍地的尸骸,总得有人收拾不是。

“这位英雄,感谢救命之恩!”

那吓得花容失色的女子踉跄几步来到了少年马前,细雨湿了她的头发,却不失为一美人胚子。

“敢问这位英雄叫什么名字,来日小女子一定……”

“算了!”

少年爽朗一笑,却是转而看着兀自收拾的王婆,开口道:“这位老板,可否再来几坛子美酒啊!”

王婆依旧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,回屋装了几坛子酒,隔空扔出。

那少年剑柄一挑,叮叮当当的将三四坛美酒担在了肩后。

接着,就见少年双腿一夹马肚,胯下白马嘶鸣一声,直抢出去,片刻之间,那间酒铺就被遥遥的甩在了身后,只有那沿着酒铺一路滴答下来的血迹,似乎书写着少年郎曾经到过这家酒铺的痕迹。

当真是应了那句诗:赵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

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

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

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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