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日高照,车内升腾着冷气。他的喉结坚硬地滚动一下,短袖下手臂肌肉紧绷,腕上蜿蜒的青色筋脉贲勃,林醒只觉仍然置身太阳下炙烤,他左胸口同样一块陈旧的刺青,随着跳动的神经躁动。
路上,凉歌目视前方,忽然说:“瘦了,也黑了。”
她的嗓音十分温软而平稳。这样的嗓音总隐约藏了孩童的韵致。
林醒点头。“现在跑长途,比不得以前监狱里,不用日晒雨淋。”
他们都有意不谈及过去。那是个不可触及的雷区。好像提了,连这样的体面都没有了。
可这样的寒暄,对于林醒而言犹如走马灯,是握着方向盘时依旧汗津津发凉的手心。
“我要结婚了。”
“什幺?”林醒晃了下神,漆黑的瞳孔微滞。
“林醒,我要结婚。”
“恭喜。跟谁?”他试探。
“陈应。你不认识的。”
“哦,那你喜欢他吗?”
“从来没有这样地喜欢过一个人。”
“这是陈应吗?”林醒装作专心开车的样子。眸色里有讽刺和报复的寒光。话说得有些刻薄。
“我还以为你说的这个人是时凉季。”
哦,这个人现在不叫时凉季了,叫臣起。
凉歌一直目视前方,乌黑眼睛只是波澜不惊,再没有说话。
他们曾一起在叶城长大,这份经历足以让他明白,时凉歌现在的沉默,表明自己惹她憎恶了。
林醒一向恶劣惯,对此也受用,从来如此。
到了目的地,凉歌跟他约定一个小时后回来接她,林醒开始了漫无目的地闲逛,他随意坐在一个地方抽烟,直到连自己也觉得无趣,便就此作罢。
那漫长的等待里,满脑子都是时凉歌快结婚了的这个事实。
送凉歌回家,得到了一份谢礼。
是一张喜帖。
上书:林醒先生台启。
日期是两个月之后。
“林醒”两个字是凉歌写的。看得出来因为赶时间,笔迹匆匆。
他们从小一起长大,小学、初中、高中……曾经,他所有的教科书都被她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地在首页印上“林醒”二字。
所以林醒认得她的字。
但是很可笑,她的性格并不如那一手苦练过的字那般潇洒超脱。
时凉歌从车窗外微微俯下头,那一寸眉眼像枚清透的月亮,靠近他,钉进他幽深的瞳仁里。
她耳后几缕轻柔的发丝落至肩前,林醒能隐隐嗅到她身体的幽香,还有呼吸的起伏。
林醒的喉管无法抑制地上下吞咽,整个夏天的热度都闷在他的身体里。
他暗骂自己出息。明知已经不可能,为什幺还要这样失礼。
林醒接过喜帖,挺刮的边角刮在他掌心的纹脉,有一种尖辣的刺痛,蔓延到喉咙。“谢谢了。”
她看着他,慢慢开口:“你……会来吗?”
“……再说吧。”林醒莫名心情烦躁,下意识地往扶手盒拿烟,又忍住了。“有空就来。”
她似笑了一下,不知道什幺情绪,微微侧着脸颊,只是一直看着他,神情还像个孩子。
“你一点也没变,还老爱跟人唱反调,你明知道我想你来的。”
“你希不希望我来,我可不知道。”
“那你别来了。”
“真巧,我还真没空来。”
气氛陷入了冷硬与沉默,如同从前两人重复过无数次的拌嘴那样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