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北城往事

贺旭翎的名字是他父亲贺平生取的。

贺平生翻了很久的书,从《诗经》到《楚辞》,从唐诗到宋词,却没有挑到一句合心意的。

后来他坐在窗前,看着东边天际线泛起的第一道白光,忽然合上书页,在纸上一笔一画地写了一个“旭”字。

余书婷抱着刚出生的孩子凑过来看,上面是工工整整的楷书:“旭者,初升之日也。出生在早上,看见光,是一天里最好的时候。”

翎则是鸟的羽毛,那最没有重量的东西,却能让它飞向更高更远的地方。

贺平生后来说,那晚他梦见了一片旷野,风大草深,一条望不到尽头的路,隐没在云层深处。

“做人要脚踏实地,是为了行走在这人世间...”这是他常说的一句话。“...任何时候都能问心无愧。”

一步一步,每一步都踩得踏踏实实的,不要回头,也不要停歇。

而贺平生这一生,也果然没有回头。

那是一个铁饭碗比什幺都金贵的年代。

清华的讲台,是多少人挤破头也站不上去的地方,他在二十七岁就成了化学系里最年轻的副教授,学生们在课间围着他问问题,他微微侧着头听,偶尔推一下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,镜片后面那双眼睛温和而笃定。

每年评优评先,他的名字总是第一个被念出来,系主任拍着他的肩膀说:“平生啊,好好干,再过几年,系主任的位置就是你的。”

余书婷那时候也刚刚开始炒股,她拿嫁妆钱买的第一只股票,赶上了九十年代的那阵风,两个月翻了三倍,她把交割单拿给贺平生看,得意洋洋地等着他夸她。

贺平生那天晚上他做了一桌子菜,全是她爱吃的,还开了一瓶平时舍不得喝的酒,酒过三巡之后,他忽然说:“书婷,我想做点不一样的事。”

余书婷夹菜的手顿了一下,看着他。“什幺事?”

“学校里的研究落不了地,我想办个厂,把论文里的东西做到生产线上,国外的技术卡着我们,我们得有自己的路。科学要落在实践中才能获得真理,如果能做出一些新东西,我们的国家才能进步。”

多年的夫妻就剩这幺点默契,余书婷看了他很久,然后把那杯酒一口干了,她说:“行。亏了算我的,赚了算你的。”

从实验室的干净台面走到深夜被高利贷砸碎的门板前,从万人敬仰的教授变成东躲西藏的欠债人,只需要不到两年的时间。

化工厂出事那天,是深秋的一个凌晨。

实验器材的设施管道老化了,贺平生其实在三个月前的巡检报告上签过字,批注栏里写着“建议更换三号车间主阀,资金到位后落实”,但合伙人为了省这一笔一百万的经费落进自己腰包,那一行字被悄悄拿掉,导致递上去之后,再也没有人能够看到那一页。

凌晨三点十七分,阀门崩裂,泄漏的气体遇到配电箱跳闸时擦出的火星,一声闷响从地底传上来,火光压在低矮的厂房屋顶上,闷闷地烧着,烧了两个小时才被人发现。

死了七个人。

大部分都是下了夜班没走的工人,在休息室里打盹,门被热浪封死了。

贺平生赶到现场的时候,火已经被扑灭了,剩下的只是一望无际的黑色废墟,和盖着白布的一排担架。

他站在废墟前面,金丝边眼镜上落了一层灰,没有人认得他是谁,他就那样站着,站了很久。

合伙人在事发的第三天就消失了,办公室的抽屉被撬开,印章和账本全没了,只剩下几摞空白的合同纸,和窗台上那盆没人浇水的绿萝,叶子已经卷了边,像被抽干了水分的纸。

起初是七八个人,披着白布,堵在厂门口,后来人越来越多,几十个,上百个,厂门口站不下了就站到马路对面,站到旁边的公交站台下,站到贺平生每天回家的那条巷子口。

他们举着横幅,横幅上的字是用红漆写的是“杀人偿命”,雨水一淋,红漆往下淌,为首的是一个中年女人,丈夫死了,留下一个刚上初中的女儿。

她每一次见到贺平生,都会扑上来攥住他的袖子,指甲陷进他小臂的皮肤里,一边哭一边喊:“你还我男人!你还我男人!”

每到这种时候,他都站住,弯下腰,鞠了无数了躬。

“对不起,是我的责任,我会想办法。”

贺平生卖掉了清华那套老房子的房产证,他从不抽烟,那天晚上坐在客厅里抽了一整夜,烟灰缸满得像一座小小的坟。

“书婷,我们现在离婚。”

“你说什幺呢!”

“趁现在判决还没下来,债务不会追到你和旭翎头上。”

“你跟我说这个,你觉得我会答应?”

他只是低下头,把额头轻轻抵在余书婷的额头上,像很多年前他们穿着大红色的喜服刚结婚时那样。

“…那就让我,当一次坏人。”他说,“最后一次。你签了字,我就把债扛完,然后把你们接回来。”

“…我会回来的。”

还在上初中的贺旭翎半夜起来喝水,看见父亲独自坐在客厅的黑暗中,只有烟头一明一灭的光,他喊了一声“爸爸”,贺平生回头看了他一眼,嘱咐他赶快去睡觉,别让妈妈担心。

搬家的次数已经数不清,从清华的家属院搬到北五环外的筒子楼,又从筒子楼搬到更远的大兴,最后连大兴也待不住了,高利贷找了上来,门板被泼了红漆,“欠债还钱”四个字歪歪扭扭地涂满了整面墙。

从那天起,贺旭翎每天放学都绕一条更远的路回家。

那条路上有一棵很大的槐树,春天会落满一地碎白的花,踩上去软软的,他有时会在树下站一会儿,擡头看天,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的光落在他的眼睫,只是脑袋里在想一些不着边际的事情。

想得最多的,是一个人。

从前的春节,两家是一起过的。

每年除夕,贺旭翎会按照妈妈的吩咐在超市里买很多东西,段阿姨喜欢养各种各样的花,他走进门的时候拍了拍羽绒服上的雪花,手里捧一盆水仙,水仙底下垫着红纸,花苞又小又白,宛若一层散发着清香的薄纱。

贺旭翎缩在沙发的角落里看书,林壹就会凑过来,把下巴搁在他肩膀上,跟着看他手里的书,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出来,念错了也不改口,故意逗他。

他的耳朵一直红,却假装不理她,但翻书页的时候会慢下来,等她念完那一行,再翻到下一面。

只有贺旭翎自己才知道,他跑遍花市只为挑一盆开得最好的,进门的时候气还没喘匀,就会被兴致勃勃跑过来的女孩一把抢过去。

“你的眼光好差,下次我要和你一起去挑。”

壹壹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小梨涡,每次打坏主意的时候都会这样狡猾的看着他。

可现在,这样的画面只会出现在贺旭翎的梦里,他知道,自己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了。

少年轻轻拉开余书婷的房门,咬了咬唇:“妈妈...我还能...联系壹壹吗?”

“旭翎,不要给别人添麻烦了。”

北京那年的冬天冷得格外早,十二月的风卷着细碎的雪籽,打在脸上像灰飞的沙子。

贺旭翎骑着一辆半旧的单车,从北五环一路骑到那条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胡同口。

车铃铛坏了一路,链条吱呀作响,他在巷口下了车,把单车靠在墙边,呵出的白气在冷空气里散成一团雾。

隔着院墙,他擡头,雪花凝落在眼睫,能看见二楼窗台上那盆水仙的影子,原来没有自己的春节,壹壹也能在花市挑到一盆开的那样好的水仙。

壹壹的眼光果然是比他好很多的。

水仙花的生长周期短,通常在秋末种植,两个月的生长期后,便会在深冬迎来它的花期。

白色的花瓣在月光里透出一点近乎透明的青,像被水浸透的薄瓷。

淡黄的花蕊蜷在中心,夜风从窗缝里钻进来,花茎轻轻晃了一下,她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,头发比记忆中长了一些,偶尔微微皱着的眉头,冲着窗外发呆。

她最近应该多了许多烦恼,但有时候又会私心的想,她也许还会记得我。

除夕的烟花在天空中乍然消失迎接清晨,凌晨四点的光从东面的天际线渗出来,他这才站起身来,拍了拍肩上的雪,推着那辆半旧的单车,慢慢走出了巷口。

贺平生是在第二年春天走的。

过度劳累,心脏骤停就是一瞬间的事情。

葬礼只来了一两个贺平生从前的学生。

那天下了小雨,细密的雨滴打落在黑色的伞上,墓碑是素净的灰,上面只有他的名字和生卒年月,没有碑文,没有生平,像他这个人一样,没有为自己留下任何一个多余的字。

余书婷整场下来都在坚强的招待几个挚友,在整理贺平生在世时最常穿的西装里,直到看到了那张字条。

还是他工工整整的楷书:平生何所求,唯愿妻儿安。

旭翎,爸这辈子走不上去的路,你要替爸走一遍。

黑色的孝服上淅淅沥沥的雨水和遗孀的眼泪汇聚成一条河流,缓慢又艰难的寻找出口。

无声的哭喊定格在那天,像一帧被抽走了声音的影像,却不断的在贺旭翎往后的人生中播放起来。

平生两个字,像一道咒语,又像一句嘱托。

一步一步,每一步都踩得踏踏实实的,没有回头,也没有停歇。

最后他才明白,原来“平生”二字,说的从来不只是爸爸的名字,而是他这一生,脚踏实地走过人间,也终究问心无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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