隐爱。
外婆若是在世,定会如此称呼这磨人的东西。
我与它缠斗,否认过它,也曾为此对天悲鸣,质问“何以是我?”近来,我只得着力于一件事——接受它。
接受我爱着自己的亲妹妹,从皮肉到魂灵,从情感到心智,从念头到信仰,无一例外。
所有这些要命的“无一例外”。
这事真是糟透了。我是说,真的,不牵扯上牲畜,这事还能有多禁忌呢?这般活法,我连最恨的仇家都不愿他去过。
那天清晨,当我再度醒来,我的睡裙已不安分地卷到了腰际。
正如我所担心的,采薇那温热光裸的肌肤紧贴着我,让我做了一整夜荒唐露骨的春梦。
梦里是几个钟头的亲吻、舔舐、抚弄与吮吸。
我甚至连春宫电影里才有的道具都没见过,老天爷的青天白日之下,究竟是什么让我梦见与她用上那东西?
予取予求,颠鸾倒凤。
我的脑子是个腌臜的地方,而且愈发不堪了。
我叹了口气,小心翼翼地翻过身,面对采薇,我的妹妹,我最好的朋友,我心之所钟,亦是我欲望的苦主。
晨光如游丝般,悄悄爬过窗棂,照亮她熟睡的脸。
此刻的她,美得格外不真实。
我爱上采薇,并非因为她的皮相。但她从头到脚都美得惊人,这一点也无伤大雅。
我妹妹在各方面都比我漂亮,我向来都这么觉得,而我们从小到大认识的那些男孩子,也或多或少认同我的看法。
他们早在采薇发育之前,就已为她驻足。
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,小巧挺直的鼻梁,洁白整齐的牙齿,以及那几乎可以预见的、将来会长成的一头秀发,都注定了她会是个美人胚子。
说起来,采薇的发色总在深浅之间变幻,随着季节流转。
眼下正值一月隆冬,她的头发是浅褐色的,但因着前两个月都在南海那暖和的沙滩上待着,发间竟挑染出几缕耀眼的白金色,与她晒出的蜜色肌肤相映成趣。
那不只是颜色好看,她的头发还亮泽得惊人,浓密得不可思议,又如丝绸般顺滑。她若是去拍洗发水广告,定能以此为生。
而我呢?我继承了外婆那一头寻常的黑发和象牙白的皮肤。我唯一能接到的广告,恐怕只有蜂花香皂之类的。要命的是,我连个口哨都吹不响。
可采薇……噢,采薇。
当青春期如一列满载的火车般向她呼啸而来,我周围的男人们看她的眼神,便从有趣变成了可笑。
谁能怪他们呢?
几乎是一夜之间,她的腿便修长匀称,成了穿超短裙的绝佳底子。
别误会,采薇的美貌远不止于皮相。
她风趣、温柔、甜美、体贴,而且敏感到一种不可思议、近乎荒唐的程度。
她还很坦率、真诚、自由、勇敢。
她总是那么好,好到不像一个寻常的妹妹。
可即便伤好了,它也不愿离开。
于是,在接下去的六年里,那只小松鼠就睡在她的衣柜抽屉里,跟着她在家中和院子里到处跑。
我也很想念那小家伙。
它毛茸茸的,小小的,生动鲜活,是我所不是的一切,也是我永远无法成为的一切。
她能触动人心,甚至能触动那些毛茸茸的、长着大尾巴的小东西。
我想,那只叫“吱吱”的松鼠也在采薇身上留下了印记。
我妹妹成了一位才华横溢的自然摄影师。
她的一张照片去年还登上了《世界地理》的封面。
年仅二十二岁,她显然是达成此举的最年轻的摄影师。
是的,采薇才华出众。
我大半为她骄傲,余下那一小半,却是嫉妒。是的,那是我身上见不得光的部分。
我叹了口气,看着采薇安睡的脸,享受这难得的机会,可以肆无忌惮地凝视她,而不必编造什么蹩脚的借口。
她的嘴微微张着,这让我笑了。
小时候我总爱取笑她是用嘴呼吸的傻瓜,惹得她哭过好几次才罢休。
这世上,再没有比手足之间的残忍更纯粹的残忍了。
睡得乱发蓬松的采薇,向来是我最爱看的模样。
此刻,要亲吻她是何其容易,我的一切都在叫嚣着,让我俯身吻上她的双唇,用舌尖轻轻描摹那唇线的轮廓,就像我记不清多少次在梦里做过的那样。
我想要她,这念头已盘桓了太久太久。
噢,采薇,我心底的隐爱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