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书

第三天早上,送饭的换人了。

不是先前那个婆子。是个十八九岁的小丫鬟,圆脸,垂着眼,把食盒放在桌上就往后退。她退得太急,手在桌沿上磕了一下,缩了缩,没敢出声。

「手。」她开口。

小丫鬟吓了一跳。

「你手上是冻疮。」她说,「破了别抓。」

小丫鬟把手藏进袖子里,声音细得像蚊子:「奴……奴婢春桃。」

「春桃。」她拿起筷子,「你在这府里几年。」

「三年。」

「三年了还挨冻。」

春桃没接话,眼睛往门那边瞟。

她不再问。她低下头吃饭,吃得干干净净。春桃收拾食盒往外走,走到门口又停下,很小声地说:「姑娘要什么,跟奴婢说。」

「要书。」

春桃愣住了。

「话本也行,诗集也行。」她说,「这屋里太静。」

下午,春桃抱来一叠书。都是消遣的东西——两本话本,一本诗集,封皮磨得起了毛。她翻了一遍,放下。

「有没有医书。」

「姑娘懂医?」

「懂一点。」她说,「帮我找找。」

春桃犹豫了一下,还是去了。

傍晚,她真的弄来了两本。一本《本草拾遗》,厚厚的;一本伤科手札,缺了后半。书页上有一股很旧的霉味,边角被人翻得卷起来。

她把两本书抱在怀里,坐到窗下。

——这是这三天里,第一件属于她自己的东西。

她开始翻。

大部分方子她看不懂,古文的词跟现代对不上。可药理逻辑是通的:哪味药走哪里,哪味药相冲,哪一味吃多了会死。她看得慢,看到要紧的地方就停下来,拿炭条在纸边上写。

她不写繁体。她写简体,快。

——这是她的手,她习惯的手写。

门就在这时候开了。

进来的是一个男人。不是丫鬟,不是婆子。

他站在门口,背着外头的光。屋里暗,她看不清他的脸,只看见身形,很高,肩很宽,站得很直,一身黑色常服,没有随从。屋里那股安安静静的空气,从他进来那一下就被压下去了。

她站起来。

手里的炭条还捏着。

他没有走近。他站在门口,先看她,再看桌上的书,最后看她手里那支炭条。

「你在写字。」他说。

声音很低。不是问句。

「是。」

「你认字。」

她的手指在炭条上收紧了一下。

原主是罪臣之女,读过书。可原主不会认得《本草拾遗》。她这两天看得太快了,太顺了,顺到不像一个只读过几年书的闺秀。

「罪臣之女。」她说,「好歹读过几年。」

他走过来了。

他走得很慢,可每一步都压得屋子更小一点。走到桌边,他伸手,把那张纸拿起来。

她站着没动。

他低头看。看了很久。

纸上是她的字,药名,药性,一味一味列着,简体的。横平竖直,一笔一画,都是她从前在病历上写了八年的字。

他的手指在纸边上按了一下。

「这些字,写法不对。」

她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
不是"这是什么字"。是"写法不对"。

一个古人看到简体字,第一反应是"写法不对"吗。他怎么会知道有另一种"对的写法"。

她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字。她写字的速度比原主快,比原主干净,也比原主直。原主若在此时,早已跪下去求饶了。她没有。她只是把手里的炭条往他面前推了一点。这是最不像「罪臣之女」的动作,可她只做这一个,不多做。

他走之后,她又把那张纸翻过来看了一次。药名,药性,一味一味,全是她从前在病历上练出来的顺手字。没有错,没有多余,干净得连她自己看了都想夸自己一句。

她没有夸。

她只把纸上的黑迹用袖子蹭了蹭,蹭得差不多干净,把纸压平,叠好,塞进书页里。动作很轻,像收一件会漏风的东西。

她强迫自己把呼吸放平。

「我自创的。」她说,「写得快。」

他擡眼看她。

那一眼很近。近到她在月光里没看清的东西,这一下全看清了,眉眼很正,眉压得很低,唇薄。年轻,比她想过的年轻。可那双眼睛不像这个岁数该有的,里头什么都压着。

他把纸放下。然后他伸手,捉住了她拿炭条的那只手。

她整个人僵住。

不是握。是捉,他的手指扣住她的手腕,把她的手翻过来,手掌朝上,让她那几行写到一半的字露在手心里。她刚才写得急,掌侧蹭了一片黑。

他低头看那片黑。

「谁教你的。」他问。

「没人教。」

「不识字的人不会自己造字。」他说,「认字的人,也不会自己改写法。」

她没答。

他的手还在她手腕上。掌心很凉,指腹贴在她跳动的脉上,按住那一下又一下。

她不敢动。怕他多按一会儿,就会数出她的脉有多快。

过了很久,他松手。

他退了一步。退得很快,像是刚才那一下是他自己没料到的。

他转身往外走。

走到门口,他停了一下。背对着她,声音很低,低到几乎听不见,不像对她说的,像是没忍住漏出来的一句:

「……不对。时间不对。」

门关上。

她站在桌边,很长时间没动。

手心上那片黑还在。手腕上他的指痕还在。她把手翻过来,看了很久,然后在身上擦了擦。

他说的是「写法不对」。他还说「这种写法,我在哪里见过」。

她在心里给这个人立了一张单子。值夜班时给那些「说不清楚哪里不对」的病人立的单子:症状、时间、触发点、反复点。单子立好,人不慌。

她把手放在膝盖上,指头一根一根收拢。她开始数呼吸。一、二、三……数到第七口,手心的汗才渐渐收住。

她在心里把刚才那一句又过了一遍。关键不在「写法不对」,在「这种写法,我在哪里见过」。

他在哪里见过。他在什么年代见过。

她没有去翻书。书是假的,他问的也未必是真的。这个人,像一口盖了盖的锅,火底下烧着什么,她还看不见。

她伸手把桌上的药包收好,三粒丸药,一枚一枚在掌心排开。她没有吃。她只是把药捏在手里,捏到药丸的硬边硌进掌纹,才放下。

她把手上那片黑轻轻蹭掉,把纸压回桌边,退后一步,离它远一点。

行吧。他先不说,她也不说。他们就这样,隔着一张桌,把同一个谜题往后拖。

她重新坐回窗下,把那本《本草拾遗》翻开到昨天记下的那一页,炭条还放在手边。她没有继续写,只是把炭条握在掌心,握到它有一点发凉,才放下。

他到底看懂了什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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