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角番外:杏花先放向阳开·上-(逢云x米维耶斯)

玉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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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结 给我写爽了

(女非男处,别有用心的美貌酒馆小娘子   x   看破不说破的痴情混血商头)

逢云的前半生,大都在红袖招中度过。

她对幼时的记忆已经很淡了,只隐约记得,家中虽称不上大富大贵,却也曾有过一段安稳日子。

父亲是个儒生,受聘在外担任馆师,闲暇时便亲自教她识字。母亲精于丹青,父亲又常为画作题字。常见春日窗下,一人铺纸作画,一人执笔题书,笔墨香萦绕案头,满室安宁。

那时她还小,并不懂这样的日子有多难得,只是每天嬉闹度日,期盼着自己早日及笄,也能和未来夫君琴瑟和鸣。

直到七岁那年,家中忽然获罪。她早已记不清究竟是什幺罪名,只记得那年杏花落尽时,父亲在狱中不堪受辱,自缢而亡。母亲受不住打击,也随他去了。

一夕之间,家里只剩下她和年幼的妹妹。

后来,她们姐妹没为官婢,辗转又被送入红袖招。自那以后,笔墨书香被靡靡笙曲和浓艳脂粉替代,这便是她往后许多年的日子。

可逢云始终不甘心。她常常想,难道自己和妹妹这一生,就只能这样困在红袖招里,被人挑拣,被人轻贱,任凭年华耗尽?

她不是一个认命的人,更不是一个愿意逃避的人。她理解母亲当年的痛苦,也明白母亲为何会追随父亲而去。可理解归理解,她绝不愿走同一条路。

父母活得清白,也死得决绝。可她不同,她想带着妹妹活下去。

为了脱籍,为了有朝一日离开红袖招,她可以忍受旁人的轻慢、讥笑和羞辱。只要还有一丝机会,她便不会松手。

她尝试过不止一次。

年纪尚小时,她没有积蓄,便只能拼命往上爬。她学琴、学舞、学待客,也学会了看人脸色、揣摩酒席上的暗流。后来,她终于成了红袖招里的筵头,能带着楼中诸妓应承宴席,也能替她们分派去处、周旋客人。

旁人以为她贪慕风光,可只有逢云自己知道,她所求的从来不是那些。她只是想把自己的身价擡得更高些,多攒一些钱。

有朝一日,若能自赎,她便带着妹妹一起离开。

可赵前的出现,将她这点希望彻底打碎。他将官妓作私用,将整座红袖招都当成招揽官员、输送人情的暗处筵席。楼中女子成了他手里的筹码,逢云攒下的银钱再多,也再没有自赎的可能。

她恨极却又无能为力,甚至还要时时收敛神色,免得叫人看出。

直到顾琇出现,那是她第一次重新看到希望。

于是逢云主动讨好赵前,告诉他,自己愿替他拉拢顾琇,打探消息。好在赵前从未察觉过她的意图,自然也就应允了。

她带着妹妹去了城外巡察使别馆,别馆里的管事仆役看她们的眼神饱含深意,逢云却只当没有看见。

她们硬是在偏房等到顾琇回来。

那一夜,她与妹妹几乎是将尊严亲手碾碎,送到了对方面前。她们不顾廉耻,自荐枕席,甚至承受了那位大人近乎惊世骇俗的折辱。

可好在,最后终究换来了她想要的结果。

她和妹妹终于离开了红袖招,她们一路远奔到了燕州,开了一家小酒馆。

逢云原以为,只要离湖州足够远,只要没人知道她们从前的身份,她和妹妹便能在他乡重新开始。

可天不遂人愿。没过多久,燕州发生了一桩舞弊大案,她们竟也莫名其妙被卷了进去。

姐妹二人被带去衙中问话,又被羁押了数日。此时她们才知道,随他们一道来燕州的车夫竟是赵前的管事。

那人到了燕州后,又改头换面做起了居间勾当,充当学子与涉案官员之间的牙郎。

当真是世事无常,仿佛身陷尘网,永远避不开这些旧日是非。

待终于从狱中出来,那家小酒馆早已被封过一回。门板破败,酒瓮碎了大半,存下的粮酒也被人搬空。

逢云站在空荡荡的店里,忽然明白一件事——她们想在中原重新活一次,实在太难了。

两人的旧事像一道影子,哪怕暂时藏住,也总会在某个时候重新追上来。

于是那一年,她带着妹妹离开燕州,跟随一支西行商队,一路过北庭,越戈壁,最终到了碎叶。

初至碎叶城,逢云与妹妹心中始终满心惶惶。

不只是因为语言不通,也因为这里往来的诸国客商实在太多。粟特人、突厥人、波斯人,还有许多她们连名号都分不清的异乡人,衣饰相貌、言语礼俗皆与中原不同。

尤其令她们不习惯的是,这里的男子表达情意的方式太过直白。

他们会当众赞美女子的美貌,会隔着人群吹哨、唱歌,也会送来鲜花、香料、宝石,甚至毫不避讳地说出倾慕之意。那未必全是恶意,可对两个远在异乡的女郎而言,这样热烈而直接的目光,却叫人心生不安。

姐妹二人商量了一番。她们在碎叶能做的事并不多,往日学过的琴棋书画,在这里未必有多少用处。至于再去胡姬酒肆做舞伎,她们更是不愿。

那样的日子太没有着落,重新落入男人的目光里,被打量、被取乐、被随意轻贱。

她们已经受够了。

最后,二人还是决定重操旧业。

在红袖招时,她们见过不少好酒,也懂几分酒席生意。后来在燕州经营过数月酒馆,虽不算精通,却也多少积攒了些经验。

于是姐妹俩用身上所剩不多的钱,盘下了一间极小的铺面。

说是酒馆,其实不过一间临街小店。前头摆几张旧案,后头隔出一处窄窄的灶间和卧处。因手头拮据,她们请不起伙计,从扫地、烧水、温酒、招呼客人,到夜里收拾杯盘,皆由自己来做。

碎叶城的日子与湖州、燕州都不同。这里入夏后白昼格外长,夕阳常常挂在远山边许久都不肯落下。往来商旅也习惯趁着天光赶路,她们的小酒馆便总要忙到天色擦黑,才渐渐清静下来。

可即便一日下来早已累得腰背酸痛,逢云有时仍要趁天黑前最后一点时候,去西市附近的货栈取些酿酒要用的东西。

这日,她让妹妹留在酒馆里收拾,自己独自去了中原商队常驻的货栈。那商队从安西方向来,带着几袋麦曲和干曲饼。

她好不容易议好了价,抱着一包干曲饼往回走时,天幕已经沉成深蓝,城中灯火次第亮起,远处还有胡商的驼铃声。

逢云走着走着,忽然察觉身后像是有人跟着。起初,她以为又是附近那些过分热烈的异乡郎君。这些日子,她已经见过不少,有人会隔着街朝她吹哨,也有人会笑着说些她听不懂的胡语。

可很快,她便觉得不对。身后那些人太安静了,没有哄笑,没有调笑,也没有故意引她回头的声响。

他们只是沉默地跟着,不像是为了示好,更像是另有所图。

逢云后背瞬间窜起一阵寒意。

她抱紧怀里的干曲饼,忽然拔腿朝自家酒馆跑去。一路上,风从巷口灌来,吹得她裙摆凌乱。她不敢回头,只听见身后似乎也有脚步声追了上来。

好不容易冲回酒馆,她几乎是扑进去的,门被她重重甩上。

她迅速落闩,又将曲饼往案上一放,转身抓起灶边一根手腕粗的木杖,死死盯着房门。

屋里安静得厉害,她屏息等了许久,外头却没有半点动静。

难道是自己多心了?逢云手心全是冷汗,犹豫再三,终究还是壮着胆子,悄悄从窗缝往外望去。

门口空荡荡的,并没有人。

她心中刚松半口气,慢慢打开房门。谁知门才开了一线,一道黑影忽然从侧旁掠出。

逢云惊得浑身发冷,几乎想也不想,抡起手中木杖便狠狠砸了过去。可那木杖还未落下,便被人一把扣住,她再也挥不动半分。

巨大的恐惧瞬间攫住了她,逢云眼眶一热,泪水几乎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。

她擡起头,泪眼朦胧中,只看见一名高大的郎君站在门外。他生得并非汉人模样,眉骨深邃,肤色白皙,眼睛竟是浅浅的琥珀金,映在灯下格外温暖。

见她吓得微微发抖,那人似乎也有些无奈,握着木杖的手松了几分,退后半步,示意自己并无恶意。

他朝她笑了一下。

“小娘子,”他说的是略显生硬的汉话,声音却很温和,“你打错人了。”

这便是逢云与米维耶斯的初次相遇。

米维耶斯和她解释了为何在此的原因。

原来他方才在西市附近,偶然看见几个杂胡游手一路跟着逢云。那几人神色鬼祟,显然欲行不轨之事。

他心中不放心,便远远跟了上来。后来见逢云忽然跑起来,那几个人也立刻追了上去,他才出手拦下,将他们吓退。

等料理完这些,他原本想告诉逢云事情已经解决,不必再怕,谁知一转眼,她已经不见了。

他只好在附近绕了一圈。若能碰见她,便同她说一声;若碰不见,也只等来日再寻机会。

“所以,你只是正好走到这里?”逢云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木杖,脸上不由有些发热。

米维耶斯点了点头:“正好看见你开门,便想过来告诉你一声。”

逢云顿时更窘迫了,连忙将木杖悄悄放到一旁。

“方才是我失礼了。”她朝他轻轻一礼,“多谢郎君今日相助。”

米维耶斯倒并不在意,只笑着摆了摆手。

可谢过之后,逢云心里仍有些不安,那些无赖游徒今日虽被赶走了,谁知日后会不会再来纠缠?

米维耶斯似乎看出她的担忧,温声安慰道:“娘子不必太害怕。我也常在西市一带做买卖,先前在货栈见过你几回,算是眼熟,今日才忍不住多管了这桩闲事。”

他顿了顿,又道:“往后你若从西市回家,正好与我顺路。我送你一程,想来那些人便不敢再来纠缠了。”

逢云心中一松,连忙道谢。

她迟疑片刻,擡眼看向他:“郎君若不嫌弃,日后可以唤我云娘。”

米维耶斯闻言笑了起来,眉眼舒展,笑容澄澈明朗,在黑夜中恰似日光乍现。

“我叫米维耶斯。”他说,“你若愿意,也可以唤我维耶。”

自那以后,逢云每逢日暮从西市归来时,便不再是孤身一人。碎叶城漫长的黄昏里,她身边总会多一个高大俊朗的年轻粟特郎君。

米维耶斯很守分寸,只不远不近地陪着她走完这段回家的路。

逢云不是没有触动。在这举目无亲的遥远异乡,有人每日这样安静地守护她,纵使她再怎样提醒自己不要轻信,心里也难免一点点生出暖意。

可她始终清醒。

世间男子大多不值得期待,更何况,她还有那样一段过去。那些旧事像附骨之蛆,不知何时又会将她拖回往日泥淖。她手无半分筹码,唯有一副尚可的容貌,何况身后还有妹妹相依为命,实在赌不起。

然而,一些事很快让她暂时放下了顾虑。

这日,她正在西市货栈中与几个中原商队的货商讨价还价。对方说,这一趟路上遇了风雪,又多雇了护卫,草料、人手都比往常费钱。再加上近来麦曲和干曲饼紧俏,价钱自然要涨一些。

逢云听得为难。她们那间小酒馆本就利薄,若原料一涨,酒价却不能跟着时时变动。商旅来喝酒,最忌今日一价、明日一价。可若不涨价,这一来一回,赚头便要被吃去大半。

她只得耐着性子同对方周旋。

正在此时,米维耶斯却从外头走了进来,想来是等她等得久了,便进来看看。

那几个货商一见他,连忙拱手作礼,神情敬畏,语气也恭谨:“米郎君安好。”

逢云怔了一下,不由看向米维耶斯。

自他出现,这桩买卖便忽然顺利得出奇。那几个货商不仅很快压低了价钱,临了还主动承诺,往后若是逢云要取麦曲、酒曲,便按旧价供给,不随市价加钱。

逢云几乎是有些恍惚地谈完了这次生意。

回去路上,她才从米维耶斯口中知道,他家在碎叶城经营已久。他父祖皆是粟特商人,早年便在安西与碎叶之间往来行商,到他这一辈,家中已在此地扎根三代。他的母亲则是汉人,少时随家人西迁至碎叶,后来嫁入米家。

米家如今执掌着碎叶西市几处货栈,又经营往来北庭、安西、河中诸地的商队,还设有钱柜,替熟识商队寄放金银、拆借本钱,亦常替往来蕃商牵线作保。

在这碎叶城中,他家并非官门,却是举足轻重的商领。

难怪总有胡商见了米维耶斯,便右手抚胸,颔首问好。逢云原先还以为,那只是他们胡商之间的礼仪,原来并非如此。

也难怪那日他能轻而易举吓退那几个无赖游徒。

想到这里,逢云心里忽然生出一种说不清的感觉。

——他这样的人,应当很忙才是。手中有货栈,有商队,有那幺多往来生意要料理,为何还要每日守在西市外,只为送她回家?

甚至连护卫都不曾打发一个,而是亲自来。

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,便再也压不下去。

他……不会是在追求自己吧?逢云一路胡思乱想,连脚步都慢了几分。

就在这时,米维耶斯忽然停了下来。

夕阳尚未完全落下,碎叶城外的天色仍是明亮的深金。风从远处草场吹来,带着些微尘土与青草气。

他转过身,看向她,声音缓缓传来:“云娘,你兴许已经察觉了。”

他顿了顿:“我爱慕你。”

逢云骤然擡头看向他。

“不错。”他继续道,“我是在追求你。所以我想问问,你是否愿意给我这个机会?”

逢云一时如坠迷雾,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
她害怕。除了害怕得罪这样一位在碎叶城中举足轻重的大商头,她心里其实也明白,自己并不排斥他。

她只是害怕,害怕他和世上许多男子一样,初时情热,后来薄幸;害怕他今日说爱慕,来日又将她弃若敝履;害怕自己像其他姐妹一样被男人的柔情蜜意哄骗,最后落得满身狼狈。

那些事,她在红袖招里已经见过太多。

米维耶斯见她沉默,似乎也猜到她心中不安,便笑着安慰道:“云娘不必有负担。我说这些,并非要逼你立刻答应我,只是想将自己的心意告诉你。”

他语气温和,又道:“你可以明日再告诉我答案。若你不愿,也不必担心会有什幺不好。”

“我还是会每日来送你归家。”

逢云怔怔看着他。

那夜回到酒馆后,她整个人都有些浑浑噩噩。妹妹已经睡下,她却迟迟无法入眠。

米维耶斯真的是个很好的人。明朗,坦荡,守礼,又有分寸。想来也是受了母亲影响,他身上既有粟特人的热烈,也有汉家教养出的君子之风。

更重要的是,他对她的尊重,是她往昔从未感受过的。

他没有逼迫她,没有轻慢她,也没有因为自己曾经出手相帮,便理所当然地索取什幺。

他只是坦白了自己的心意。

逢云在黑暗中睁着眼,心绪翻覆难平。

难道真要因为那些未知的,甚至可能不会发生的事,就错过他幺?

更何况,若她答应了米维耶斯,有他的照拂,自己和妹妹便能在碎叶城真正站稳脚跟。

她们不必再担忧无赖纠缠,不必再怕货商欺生,更不必时时担心前路未明。

想到最后,她终于在心里默默下定了决心。

两人在一个明媚的秋日成婚。

天穹高远如洗,浮云淡得几乎看不见。碎叶川自城外缓缓流过,水光被秋阳照得澄澈发亮。远处山脉横在天边,峰顶已有浅浅雪色,山脚下的草场却仍带着未尽的金绿。

米维耶斯的父母也都来了。两人并未因逢云是个孤女而轻看她,反倒十分郑重地接纳了这个新妇。

他们认为,逢云带着妹妹,两个小娘子能在碎叶城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安身立命,已足见本事与心性。若将来进了米家,想来也能帮着打理客舍、货栈与账目往来。

更何况逢云容貌不俗,谈吐进退皆有分寸,并无半点轻浮之态,他们见了也很满意。

婚后不久,逢云便同米维耶斯提起,自己的酒馆如今生意已经稳定,逢雨也能独自照看。她想在城外要道上另开一家胡店客舍,既供商旅饮食,也供投宿歇马。

她原本还有些忐忑,毕竟这比从前那间小酒馆大得多,所需本钱、人手、货源,也都不是小数目。

没想到米维耶斯听完,当即爽快应下。

“我早看出来了。”他眼底漾着笑意,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骄傲,“一间小酒馆,哪里够我夫人施展本事?你这样的能力,本就该去管更大的店,更大的账,见更多的人。”

逢云被他这副与有荣焉的模样逗笑。

也确实,她婚后心绪日渐舒展,心里那根紧绷的弦,在日复一日的呵护与宽慰中,一点点松了下来。

她不再像从前那样时刻提防戒备,担心那些不堪的过往纠缠不放,整个人渐渐爱笑起来,心境也愈发开阔。打理店中人事时,她更是得心应手,伙计、账房、灶间、客房、马棚,处处都能安排得井井有条。

虽然她不愿再想起当年在红袖招的经历,但也不得不承认,做筵头时统领调度、周旋人情的本事,对她今日助益良多。

也正因如此,她才觉得,自己或许可以更进一步。

很快,碎叶城外的西云驿馆便开了起来。

凭着逢云的经营手段,再加上米维耶斯家在商路上的人脉与声望,这家驿馆很快便在往来商旅中传开名声。无论胡商、中原客,还是过路牧人,都愿意在此歇脚投宿。

不过半年,西云驿馆便成了碎叶城外最热闹的客舍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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