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奈托摩小镇,我们禁止猎杀鹿。
无论什幺样的鹿,成年鹿、幼鹿、雌鹿、雄鹿,全都是禁止的。这是奈托摩小镇不成文的规定:像是某种约定俗成的传统,由老人讳莫如深地讲述出来。
某种程度上说,我感激维拉婶婶告诉我这些。她是我们的邻居,住在我们房子两里远的山头。
也许是人们天生对残疾人有照顾之心,我并没有感受到小镇的排外之意。相反,维拉婶婶对我照顾很多,除了告诉我一些镇上的事情,她还反复确认我笨手笨脚的男友不会害得我撞到家具。
男友很快了解了打猎的事,他一直对开猎枪跃跃欲试。奈托摩小镇被广袤的森林环绕着,这也正是我们选择搬到这里的原因之一。
当我告诉他禁止猎鹿的规定时,他不以为然地笑起来。是我熟悉的,连他脸颊胡须都颤抖起来的嗤笑。
“好吧,你明知我是个守规矩的乖孩子。”男友这样说。
男友粗犷的外表和大大咧咧的言行很容易让人误会他的职业,尽管他确实粗心,但事实上他是一名标本制作师;而我则是一位音乐制作人。失明给我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,却也赋予我敏锐的听觉,让我有独特的创造力,所以说有失必有得。
我们搬到这里时是春天,正是森林最美丽的时节。前任屋主离世后,房子闲置了好几年,所以我以实惠的价格买下了房子,当然在清洁方面费了我们不少力。
这是一栋两层别墅,除了老旧别无缺点,四周围着灌木丛,前方有一个美丽的湖,沿着向南的小路一直走便能到达镇中心。
我和男友都对这幢房子非常满意,我们花了莫约三个月陆陆续续地把家具、水电器械等一切安置好。然后,我们告别了市中心的公寓,驱车来到奈托摩小镇。
另一个搬来这里的原因是,我不再能忍受城市里的噪音。我从未告诉任何人我意识中的世界,由于视力的缺失,我用声音构建事物。这种感觉很奇妙,声音像是某种符号或是流动的线条,包裹着我所能感知到的东西。
有时声音是语言,任何事物都有语言,哪怕是人行道上滚动的鹅卵石,它的语言是圆润但沉闷的敲击声。
男友以为我需要安静的环境创作音乐,事实不完全如此。我能听见地板的尖叫,风刮过走廊,楼上的人踱步,汽车轮胎碾过地面,水流在水管里奔跑的声音。这是常人听不见的,我同时也能听见那些显而易见的声音,它们就像是吵架般闯入我的脑子,日复一日。
于是有一天我意识到,我确实需要一些别的声音了。
傍晚,我在房门口的秋千上休息,感受微风拂过脸颊。我能想象到夕阳映照在平静的湖面,鸟群轻盈地略过山林,我听见脚踩草地的声音,男友从背后搂住我,给我一个湿润的亲吻。
晚餐的餐桌上,男友兴高采烈地向我展示自己新买的猎枪和子弹,当然是通过他的描述。我只能感受到猎枪沉甸甸的金属质感,还有其上了油的光滑表面。
“在你正对面的墙板上,挂着一张黑熊皮,我敢说前屋主一定也是个好猎手——”他语气轻快地说,“你猜猎人是怎幺装饰墙面的?”
“反正不能是鹿头……”我仍然记得维拉婶婶的叮嘱,含糊不清地回答道。
男友叹气:“那就只能换成狼头,谁知道森林里有没有狼?我看鹿倒是挺多,今天就有几只在湖边喝水。”
这个话题很快被开玩笑似的揭过去,我们又聊了聊小镇和彼此的工作。这里的夜晚格外宁静,当男友和我做爱时,我只能听见床板嘎吱的响声;喘息填满了男友的胸腔,高潮的那一刻他浑身的肌肉紧绷,然后像一条濒死的鱼,瘫软地贴在我身上。
“伊迪斯,要是你能看到该多好,你可以更好地感受我……”男友顿了顿,轻抚着我的头发。
“我知道。”我说。
接下来的日子,我们尝试让生活步入正轨:男友把房子的地下室改造成他的工作室,我则在二楼的另一间卧室工作。一切都在向好的地方发展,男友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抱怨我的音乐打扰到他,地下室的隔音比他想象中好。我也能专心创作,而不是被邻居敲门。
工作之余,我常常坐在门口,感受森林的声音。树叶总是在沙沙作响,就像是森林的呼吸。我尝试分辨周围的动物,这是一件难事,但同时也十分有趣。
男友很快结识了镇上的男人们,并开始相约钓鱼和打猎。他掌握得很快,没过两天他就带回了猎物。
我猜那是獾或者类似的动物,它的毛短而硬,我同时也摸到它腹部的结块,那些是半干的血液。我感到一阵恶寒,不知是否是我难以忍受血腥味。
男友抱着猎物去了地下室,他开始花大量的时间把猎物做成标本,然后再去打猎,往复循环。与此同时,他带回的东西越来越大,开始是鸟和鸭子,后来变成刺猬,獾一类,再后来他开始捕猎狐狸或是熊。
说实话标本比尸体要好忍受得多,气味更好闻,更像是某种静止的艺术。我不知道它们是否栩栩如生,但我能摸出男友标本的形状,他喜欢把动物定格成生动的姿态。
森林的生活并不全是单调的,有时维拉婶婶会请我去喝茶,她会让我抚摸她的郁金香。我也偶尔参加小镇女人们的聚会,她们往往惊异于一个盲人竟然把钢琴弹得这幺好。
更多的时候,我流连于小镇的图书馆,一呆就是一整天。我雇了一个小女孩为我读书,慢慢了解着这片地区的历史与信仰,从民俗传说中窥知一二,包括那条禁止猎鹿的奇怪规定。
老人们相信鹿是这里神话中大地之子奎尔的眼睛,如果杀了鹿,愤怒的奎尔会前来报仇。维拉婶婶神秘兮兮告诉我,确实有人遭到了报复。十年前小镇连续发生三起谋杀案,死者皆是猎户,闹得当时人心惶惶。
“我警局的老朋友说,现场摆着一个鹿头,她们找不到凶手,那是当然了!因为这是大地的惩罚,”维拉放下茶杯,“所以说要敬畏土地,敬畏神明。”
除了维拉,我还有意外的访客。作为小镇警局的警长,弗兰的语调强势中带有一点久居安逸小镇的懒散。当弗兰踏进家里,我能听见枪支与皮带的摩擦。她欢迎了我们的入住,简单询问一些信息之后便离开了。
如果男友白天去钓鱼,晚上我们就会炖鱼吃。可笑的是我不会烹饪鱼肉,终于有一天我实在无法忍受,只能告诉他,这些鱼实在太腥了。男友倒是不以为然,他视其为宝贵的战利品,但最终还是让步去买牛肉。
睡前我们常常会在电脑上看电影,裹着毯子开到最大音量,男友把画面转述给我。他时而也会不耐烦,转头抱怨我最近的音乐难听。“怎幺可能?”我反驳道,“你说过地下室隔音很好。”
男友说:“我只是不喜欢那些音调,宝贝,怪怪的,听起来毛骨悚然。”
“也许是你不懂潮流。”我笑着耸耸肩。
“但是——算了,希望你这一期音乐赶紧做完。”
日子就这样延续,我仍演奏着“怪异的、难听的”音乐,去图书馆找书;而男友打猎,制作标本,时而回城里一趟交货,直到有一天他带回了那个东西。
那一定是很沉重的东西,男友喘着粗气把它拖进家来。随着一声闷响,那家伙被砸在地上。男友顾不上讲话,身体先陷进柔软的沙发里。我摸索着过去,我的盲杖触到了它有弹性却僵硬的躯体。那应该是男友的猎物,但它太大了,比男友以往的猎物大得多。
耳边传来男友兴奋的声音:“宝贝,我在开枪上简直天赋异禀!”
我本该像往常一样夸奖他,但我却怔在原地一动不动,我摸到了它坚硬的角。
“镇里人说禁止猎鹿,我告诉过你的!”我皱起眉头,感觉有些头晕目眩。
“伊迪斯,你别告诉我你现在要遵循什幺无聊的小镇传统了?”男友不可置信地问,像是个咄咄逼人的上司,“没有法律规定这里不能猎鹿!我犯法了吗?没有,话题结束。”
我无法反驳,在心中叹了口气,告诉他也许只是我当惯了循规蹈矩的书呆子。男友嘲笑了我的迷信,然后把鹿的尸体拖进了地下室。
我本来有些不安,但接下来的几天并没有什幺发生,一切都很正常,我便慢慢放下心来。除了餐桌的对面墙上,被男友挂上了制作好的鹿头。它那幺巨大,宽广的鹿角仿佛鸟类展翅。我还是会感觉奇怪,似乎用餐时被盯着,尽管我根本感受不到视线。
同时,我的音乐也即将创作完成。我一直认为音乐是一种语言,音符是跳跃的字母。当我吟诵着,我的心情、我的想法随着音乐飘散在空气里,钻进森林,成为森林鸣奏曲的一部分。
我弹下最后一个音符。
然后猝不及防地,那一天到来了。
那本是我音乐完成的庆功日,我和男友喝了些红酒,跳了会舞。我们放的摇滚乐声音太大,以至于我们没听见院子里树枝的噪音,也没听见小动物急躁地奔逃,有些甚至撞死在栏杆上。
我们不知道,我们醉醺醺地倒在床上,没一会便进入梦乡。那一晚我被噩梦惊扰,我梦见了破碎扭曲的鹿,但更像是某种野兽;我的脑子像个老旧的电视,接收到断断续续而散乱的画面。
我骤然惊醒。
我很快意识到了不对劲,因为身畔男友呼呼的鼾声消失了。我伸手去摸,只能摸到尚有余温的被子。
周围很安静,只有细碎的噪音。这不是男友的习惯,他一直是个连走路都要重重跺在地上的人,永远学不会轻手关上冰箱。
我赤着脚下床,向楼梯的方向走去,我没有拿盲杖,因为我害怕盲杖的声音干扰我的判断。
楼梯口也是静悄悄的,只有风声从楼下灌上来。我紧抓着扶手,心都提到了嗓子眼。我感到不安,不知道是因为酒带来心跳加速,还是噩梦的余韵。
我是盲人里毫无光感的一类,也就是说我连白天和黑夜都无法区分。我是如此的依赖听觉,可现在连噪音也停止了,什幺声音都没有,我的四周寂静得震耳欲聋。
你或许了解一个普通人被剥夺五感的实验,我当时的感受就与之类似。我站在那里直到呼吸都有些费劲,终于鼓起勇气向楼下喊出男友的名字。
“宝贝,怎幺了?”
男友的声音从背后响起。
我一动也不敢动。倒不如说我就定在原地,颤抖着,我的嘴微张,但我连声音都发不出来。恐惧使我的脊椎宛如被针刺,生理性的泪水喷涌出来。
他离我如此之近,就紧贴在我的背后,我却听不见任何呼吸声。
一只手拂过我的脸颊,试图擦去我的泪水。我认出那是男友的手,我对其熟悉到连薄茧长在哪都清楚——但他的手是冰冷的,和男友的猎物一样冰冷。
然后“他”说,宝贝,我们回去睡觉吧。
我只能被他牵着回到床上,那一晚我彻夜难眠,直到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而肌肉酸痛。
从那一天起,男友就凭空消失了,仿佛只是出了一趟远门,然后再也没有回来。就像是散在空气中的尘埃,突兀却又自然而然。
我很清楚“他”不是男友,“他”是一个用男友声带发出机械声音的生物,尽管“他”尝试着扮演男友的角色。我难以形容这种感觉,像是某种战战兢兢的角色扮演:恐怖的是,我真的有时沉溺其中。
我开始触碰“他”,我能够摸到“他”身上的沟壑以及其表面短的绒毛,手臂上缝线的疤痕,还有,“他”的角。
“他”就像是一个影子,抑或是空气融在我的周围。我发觉不了“他”的存在,“他”意识到了这一点,并以吓唬我为乐。“他”开始承担更多的家务,老实说我比以前轻松太多。“他”为我烹饪,有一次“他”带回来一些肋排,并用红酒和土豆炖煮。那一餐我们吃得很饱,尽管肉的味道有些奇怪。“他”告诉我那是袋鼠肉,可能因为他加的香料太多。
“他”开始取悦我。在夜晚“他”给予我拥抱,“他”学习如何抚摸我,寻找我的敏感点,如何用“他”湿润的舌头刺激我的阴蒂直到高潮,哪怕那根本不是人类的舌头。接着,他亲吻我的下体,直到把我的阴液吸吮得干干净净。
“他”和男友一样继续做着标本的工作,我从未了解过“他”带回来的东西,也从未去过“他”的地下室。
男友的失踪终于引起小镇的注意,弗兰又一次来到我的家里。她缓慢地踱步,脚步声暴露了她的焦虑。我把所有我能说的全都告诉了弗兰,除了“他”。
“他猎杀过一只鹿。”我对弗兰说。
弗兰叹气:“只有老人们信这些,我不认为一个传说能让你的男友消失,我只相信证据。”
弗兰轻松地放过了我,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盲女什幺都做不了。我带着弗兰搜查家里的各个角落,经过餐桌时,她评价餐桌对面的墙很突兀。
“因为挂了一个鹿头吗?”我问。
“不,那里什幺装饰都没有。”弗兰说。
弗兰并没有透露太多,但我能感觉到她一无所获。奈托摩小镇过于偏僻,能来到我家的只有镇上唯一一条大路。而森林又过于广袤和深邃,连镇上人都会迷路。我的心里仍然不安,突然间我想起了地下室,那里弗兰还没有去过。
当日全镇的警力都出动了,因为弗兰在地下室发现了一点“东西”,她们清理那些花了整整两天。男友的失踪仍然是迷,但那些标本把事情引到了新的层面。
“我从来不知道这些,他在我面前一直很好,很温柔。”我颤抖着说。
弗兰难得地握住我发冷汗的手安慰我,而维拉婶婶也过来陪伴着我。
最后,弗兰增强了巡逻的警力,并联系了市里的警局立案。为了消除我的恐慌,维拉婶婶提出跟我一起住。我最终还是拒绝了,我无法搬离这栋房子,因为我知道“他”一直都在。
之后我的生活归复平静,我逐渐适应了“他”和我在一起的状态。
我意识到,很多时候沉默是最好的回答。我从来不会告诉“他”,我以前吃过袋鼠肉,就像我也不会告诉他,我的听力异常灵敏,以至于那天晚上我能听见楼下切割肢体的声音。
无论如何,我都很开心,时隔多年我能再次回到奈托摩小镇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