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采悦轩有点吵。当然,也就是悄悄话的程度——
「听说她妈是个开肠粉店的,在城中村那边……」
「城中村?那里租房好像一个月才一千多吧?」
「不然咧?在学校打饭都不敢拿五块钱以上的菜,她可不就只配住那儿?」
大家都笑了,嘴唇弯成愉悦的形状,一把把艳红色的刀。
某人上厕所,途中经过「她」那一桌。西装革履的男人将一枚绒面盒子放到桌上:「打开来看看。」
某人心里咯噔一下——该不会是求婚吧?
「她」接过盒子的动作很无力,打开来,里面是一枚五卡多的皇家蓝戒指。「她」说:「我不能收。」嗓音略略发抖。
男人温柔地笑:「不行,妳一定要收下!」
「如果我收了,全世界都会觉得我是图你的钱……」
「我不在乎。」
某人听不下去了,加速离开。回到桌前与友人议论此事,大家都说那女的是装货、贱人,玩欲情故纵。
而在离她们不远处,「她」用被皇家蓝打湿的声音说:「你是在求我原谅吗?」
男人的温柔瞬间露出裂痕。他举起酒杯,若无其事地晃了晃:「我想让妳开心。」
「发生了那种事,你觉得我还能开心吗?」
「我们只不过是做了所有情侣都会做的事……」
「不一样。」
「哪里不一样呢?我喜欢妳,忆君,难道妳不喜欢我吗?」
男人凑到「她」脸上,用毒蛇吐信子的表情说道,「如果妳不喜欢我,那天为什么要给我开门?如果妳不愿意,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报警?」
「她」沉默了。沉默像皇家蓝的暗域,漆黑而凄凉。
男人握住「她」的手:「事已至此,妳只能跟我在一起。」简单来说就是让「她」「将错就错」。想拒绝,但是男人死死抓着「她」不放:「妳是想以我女朋友的身份活下去,还是以受害者的身份活下去?」他压低嗓音,「受害者可不好做哦,忆君!」
「她」露出了恐惧的眼神——不仅仅是对他,还有对这个习惯先审判受害者而非加害者的时代。只要受害者有一点瑕疵,那么加害者便情有可原了。更何况「她」本就背负着「爱财」、「贪慕虚荣」、「攀龙附凤」的嫌疑,如果跟男人开战,第一个被舆论撕碎的必定是「她」。于是在一段漫长的死寂过后,「她」同意了。
但还是没收下皇家蓝。「她」说那是《咒怨》的颜色。
恋情公布后,「她」成为了万众瞩目的「灰姑娘」,隔三差五就出现在报纸头条。公众乐此不疲地分析「她」到底是凭借什么征服了廖氏集团的三太子。
上街买菜,有人认出来,只唤「她」作「灰姑娘」。没有人记得「她」其实叫「孙忆君」,当然也没有人在意。网路上有人说廖弘宇只是一时兴起,想养个不一样的「宠物」;有人说他们不会长久,也有人说廖定邦不可能让她过门;还有人说「灰姑娘」精通「魅男术」,床上功夫了得,所以才把廖弘宇迷得神魂颠倒……
每每看见这种评论,她就觉得自己被扎了一刀。久而久之,千疮百孔。
与她相反,公众对廖弘宇的评价倒是越来越高:在「贵子」、「才子」后面再添上一个「纯爱的王子」。孙忆君对此哭笑不得。
去廖家吃饭,那氛围冰得能把她冻僵。廖太太好歹装一下,廖老先生廖定邦是连装都不想装。后来廖弘宇说:「我爸很反对我们在一起,但是我很坚持。」
言下之意是什么?「妳应该感谢我」吗?
将行李擡进后备箱,孙忆君扬起脸,望瞭望欲雨未雨的天空——这跟「乔迁之喜」是迥乎不同的概念,对吧?
舅舅殷勤地拉开车门,请孙母就坐。孙母冲她摆手:「上车呀,还愣着干什么?」
孙忆君呆钝地跟上了车。她不是留恋城中村,她只是不确定自己要去的地方是一片光明。
搬家很累,所幸有舅舅、舅妈帮忙:「姐,你不用动,东西我来搬就行!」
「忆君,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只管说,不用客气!」
孙忆君看着舅妈热情的脸,不禁回想起多年以前,舅妈对舅舅说:「男人跑了就找下一个嫁呗,缠着弟弟算什么?」还有「咱们对她们母女已经算仁至义尽了,谁敢让一个精神病人待家里啊?」孙忆君不曾记恨她,只是为偷听到这些话感到很抱歉。